杭州奧普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奧普公司)創(chuàng)立于1993年,是一家以生產衛(wèi)浴電器化產品為主的上市企業(yè),主要生產、銷售包括浴霸、浴頂、通風扇等衛(wèi)浴系列產品,1998年至2010年,其生產的奧普牌浴霸銷量連續(xù)排名同類產品第一名?!皧W普”商標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為馳名商標,“奧普”字號亦被認定為浙江省知名商號。近日,因認為深圳市奧普星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奧普星龍公司)侵害其商標權并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杭州奧普公司將深圳奧普星龍公司和銷售涉案產品的北京東方家園家居廣場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家園家居廣場)起訴至北京豐臺法院。
原告杭州奧普公司訴稱:原告是中國衛(wèi)浴取暖的創(chuàng)始者和市場開拓者。1989年至1993年,原告技術人員花費四年多的時間研制了國內外獨創(chuàng)的新型浴室安全取暖設備,命名為“奧普”浴霸。1995年、2002年、2009年,原告先后注冊了“奧普”、“AUPU”和“1+N”商標,核定商品類別均為第十一類,包括照明設備、取暖設備、通風設備和裝置、浴室裝置等。上述商標經原告長期宣傳、推廣和使用,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市場聲譽。原告發(fā)現被告深圳奧普星龍公司于2009年變更為現名并授權嘉興市一家企業(yè)制造涉案浴霸產品。涉案浴霸產品在外包裝及產品本身上將“AUPO1+X”作為商標使用,其中“O”字母上部有開口,呈“U”形。同時,涉案浴霸產品顯著位置標注“中國集成吊頂行業(yè)十佳名優(yōu)品牌”信息,為不實信息。被告東方家園家居廣場銷售了涉案侵權產品。原告認為,深圳奧普星龍公司的產品上使用的商標與原告商標近似,并使用與原告近似的企業(yè)字號,標注不實信息進行虛假宣傳,侵害原告商標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東方家園家居廣場銷售產品,同樣構成侵權。據此,原告要求法院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行為;深圳奧普星龍公司變更企業(yè)名稱,變更后的企業(yè)名稱不得包含“奧普”字樣;深圳奧普星龍公司在《人民日報》、《北京晚報》上刊登聲明,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0萬元。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通訊員 葉曉)
杭州奧普訴深圳奧普侵害商標權索賠20萬
發(fā)布時間:2011年09月27日 發(fā)布人:精英集團 閱讀數:159 次
上一條 :
深圳巴布豆成功逆轉字號紛爭
2011年08月04日
下一條 :
火炬專利糾紛案塵埃落定 中山華帝被判侵權
2011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