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授權速度快、費用少等優(yōu)勢,長期以來,實用新型專利受到了廣大專利申請人的青睞,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量不斷增長。相關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達到了58.5萬件,這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實用新型審查部(下稱實用新型審查部)的審查工作帶來了巨大挑戰(zhàn)。
“2011年,實用新型審查部努力協(xié)作,多措并舉,成功應對了專利申請量快速增長帶來的挑戰(zhàn),在提高審查效率、改進審查質量、加強審查服務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效果。尤其是在審查質量方面,實現了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質量的持續(xù)提升,贏得了較高的社會滿意度。”實用新型審查部部長劉志會告訴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
相關數據顯示,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委托專業(yè)調查機構開展的關于2011年我國專利審查質量社會公眾滿意度調查中,實用新型專利審查質量的滿意指數為83.3,這表明公眾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審查質量總體是滿意的。不僅如此,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接收到的社會公眾對于專利審查質量的投訴中,2011年涉及實用新型專利審查質量的投訴也是極少的。
重視培訓,不斷提升審查能力
“一個審查員的審查能力,直接關系到專利審查的質量,進而影響到專利的授權質量。因此,近年來,實用新型審查部一直將審查員培訓作為部門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來抓,不斷加強審查能力建設。尤其是2011年,實用新型審查部以新審查員培訓和全體審查員的繼續(xù)培訓為主要內容,以課堂集中講授和案例研討為主,以各種繼續(xù)培訓內容為輔,進一步提升了實用新型專利審查員的綜合業(yè)務素質。”劉志會如是說。
據了解,為了提高培訓質量,實用新型審查部編寫了培訓教程和教案,為培訓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除了課堂集中講授和案例研討等常規(guī)培訓,2011年,實用新型審查部為審查員開拓了更多學習和交流的渠道。例如,以審查員赴實踐基地進行專業(yè)技術更新實踐工作為契機,加強了與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相關企業(yè)的交流;利用實習、調研、技術實踐等機會,重點考察實習、調研等地方企業(yè)的技術發(fā)展以及知識產權運用等情況,在加強了知識產權宣傳的同時,也豐富了審查員的專業(yè)技術知識,增強了審查員的專利服務意識。
而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相關審查部門的交流,也進一步夯實了實用新型專利審查員的業(yè)務基礎。如與相關審查部門就審查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研討,加強與人民法院、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企業(yè)、代理人的交流等,在進一步拓展了審查員視野的同時,也提高了審查業(yè)務水平。
另外,實用新型審查部還結合審查業(yè)務,不斷創(chuàng)新培訓形式。例如,以“看圖說話”、“入局一周年感言”、“導師心得”、“新審查員審查知識競賽”等新形式,圓滿完成了2011年新入局人員經驗交流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特別邀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半脫產教研組小班教學組相關老師為審查員開辦為期半個月的專利檢索與服務系統(tǒng)(S系統(tǒng))培訓班,整個部門77%的審查員參加了培訓,大大提高了他們的檢索能力,為后續(xù)開展實用新型專利權評價報告工作也提供了有力支撐。
有的放矢,不斷加強質量管理
在加強培訓提升部門審查能力的同時,實用新型審查部還加強了審查質量管理工作。劉志會介紹,2011年,實用新型審查部以審查業(yè)務為中心,對內開展制度改進,對部質檢管理辦法、質量檢查標準重新進行了修訂,同時還出臺了一些新的質量管理措施;對外提高服務意識,重視外部質量反饋,有力促進了審查質量的提高。
例如,改進“事后質檢”,加強過程控制。據了解,實用新型審查部以往的質檢工作主要是“事后質檢”,即僅對審結的案件進行質檢,對審查過程關注較少,而審查員在審查過程中發(fā)出的通知書的質量,對審查期限、后續(xù)反饋、外部反饋和社會公眾的投訴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為了加強對審查過程的控制,2011年,實用新型審查部開展了中間通知書專項質檢工作,這對于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審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大有裨益。同時,針對審查過程中部分審查員遇到的一些困惑,實用新型審查部先后出臺了《有關權利要求中含有材料特征的審查規(guī)定》、《有關權利要求書中不簡要的審查規(guī)定》等,使得相關問題得到了進一步的明確和澄清。此外,實用新型審查部還注重提高審查員的質量意識,鼓勵審查員自我糾錯,這對提升審查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
對于外部的質量反饋,實用新型審查部也非常重視。據悉,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質量投訴平臺(目前已升級為專利審查投訴平臺)上線以后,實用新型審查部安排了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收到投訴后,實用新型審查部及時進行分析,不管是投訴人對法律制度不理解而產生的投訴,還是審查過程中的問題,實用新型審查部都認真撰寫投訴答復意見,最終給了投訴人圓滿的答復。
嚴格監(jiān)控,不斷加大審查力度
“有些人可能認為,實用新型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只進行初步審查,因此授權專利的質量不高。這種看法是片面的。近年來,在進行形式審查的同時,實用新型審查部加強了明顯實質性缺陷的審查工作。不僅如此,實用新型審查部還加大了對非正常申請的監(jiān)控力度,這使得實用新型專利的授權質量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劉志會表示。
據了解,初步審查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形式審查和明顯實質性缺陷審查。近年來,實用新型審查部加大了對后者的審查力度,一件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否明顯不具有新穎性、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是否清晰,審查員在作出授權或駁回決定時都會慎重考慮。這進一步增強了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穩(wěn)定性。
劉志會介紹,2012年,實用新型審查部還將特別針對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新穎性”)以及第二十六條第四款(“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等實質性內容開展專項質檢工作,引導審查員加強對明顯實質性缺陷的審查,引導廣大申請人注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實體質量,從而達到全面提高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質量的目的。(知識產權報 記者 吳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