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周輝及其哥哥個人申請注冊“中超”商標并獲得批準,為此,籌辦中超聯(lián)賽的中國足協(xié)深感不滿,足協(xié)因此將商評委訴至法院,周輝作為第三人一并出庭應訴。
今天上午,該案在一中院開庭審理,沒有一家媒體被獲準旁聽。
現(xiàn)場:媒體記者禁止旁聽
案件定于上午10點鐘開庭,為了讓這起案件盡量“低調(diào)”,庭審安排了一間只能容納10人的小法庭。
8點半到9點半之間,幾家媒體記者到場要求旁聽案件,但被告知旁聽證已經(jīng)換領完畢,無法入場。據(jù)了解,參與旁聽的多是足協(xié)的工作人員。直到庭審結(jié)束,也始終是媒體在外關注案件進展,并沒有球迷到場。
幕后:被告是商評委
雖然“中超”商標是商標局批準才注冊的,但案件的被告卻是商評委,這是商標注冊爭議中的一個慣例。商標局負責批準商標,如果有人不服,則需要先向商標局的上級部門——商評委申請撤銷,商評委就此作出是否撤銷的答復,此案便是由于商評委維持了商標局的商標注冊,所以足協(xié)才通過法院對商評委進行起訴。
庭審:商評委回應程序合法
上午10點50分左右,庭審暫告一段落。據(jù)了解,商評委在法庭上對足協(xié)的起訴進行了兩點意見的簡單答辯。
首先,商評委維持商標局批準的周氏兄弟注冊的中超商標是依照商標法的規(guī)定作出的,該商標并沒有侵犯足協(xié)的相關權利;商評委的做法程序合法,并無不當,因此要求法院駁回足協(xié)的訴訟請求。
第三人周輝在法庭上拿出一份《體壇周報》,他引用報紙對中超老板的采訪說“中超運營時間為8年”,而周輝表示,自己注冊該商標是在2002年,時間上早于中超的起始時間。同時,中超聯(lián)賽的運營過程中,總有一些負面新聞見諸報端,是中超本身影響了自己的商標聲譽。
背景回放
9年前,還處于甲級聯(lián)賽的中國足球正在為醞釀著 “中國超級聯(lián)賽”而開會研討,天津男子周輝和他哥哥卻趕在“中超”這一名稱火爆大江南北之前,搶先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了“中超”商標。
此后幾年間,代表著當今世界足壇頂級賽事的大部分商標也都被周輝搶注一空。
按周輝的說法,當初他們注冊“中超”商標的時候,是“中興、超能”的簡稱。而足協(xié)認為,周氏兄弟屬于惡意搶注,要求法院判決撤銷周氏兄弟的 “中超”商標所有權。 (記者 王?。?
足協(xié)討“中超”上午低調(diào)開庭
發(fā)布時間:2011年03月29日 發(fā)布人:精英集團 閱讀數(shù):17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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