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藍光相關產品巨大的市場空間,一邊是尚未完全走出DVD專利陰影的生產廠商,在藍光技術勢不可擋的發(fā)展洪流中,藍光專利池的一站式授權模式渴望為藍光市場注入一針強心劑。
2011年7月,由飛利浦、戴爾、惠普等15家擁有藍光必要技術的企業(yè)組建的一家名為藍光有限公司(One-Blue)的藍光專利池,匯集了總計逾8.3萬件藍光技術專利。截至目前為止,全球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42家企業(yè)獲得One-Blue授權,其中有14家來自中國。
日前,飛利浦執(zhí)行副總裁陸畢德(Ruud Peters)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藍光專利池旨在集中為必要知識產權的交易提供公平的市場競爭環(huán)境,較現行與標準相關的知識產權的許可以及現有專利池機制更加先進和完善。長期以來,藍光專利許可模式也引起了業(yè)內人士的廣泛關注。有專家表示,One-Blue的新變化將有效提高生產效率,使生產商和消費者的成本顯著下降。然而,如果專利池在許可協議中設置相關限制性條款,采取聯合定價,或者借助這種一攬子授權模式,憑借對必要專利的市場支配力,對被授權人搭售部分非必要專利,則將不利于專利池的長遠發(fā)展,新的交易模式能否成功對藍光產業(yè)將產生重要影響。傳統授權模式飽受爭議
“通過VCD 大概能看清人臉,DVD能清楚地看清人臉,而藍光光盤則能看清人臉上的青春痘。”這樣一句在電影圈中廣為流傳的比喻,形象地描述了藍光產品的優(yōu)勢和特點。有數據顯示,2014年,藍光播放器全球規(guī)模將達到6000萬臺,這一數字在2015年會猛然增加到1億臺。面對巨大的市場空間,越來越多的電子廠商開始涉足藍光產品,而擁有藍光核心技術的企業(yè)則提前進行專利布局。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與龐大的藍光市場相比,許多業(yè)內人士都認為,整個電子音像行業(yè)在專利授權許可模式上的創(chuàng)新要遠遠落后于技術的創(chuàng)新。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DVD時代,雖然也有統一的DVD專利聯盟,但是這一組織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顯得十分松散和無序,往往各自為戰(zhàn)。以飛利浦、松下、東芝為代表的專利優(yōu)勢企業(yè),都擁有各自的DVD技術專利和格式,根據格式的不同,向被許可人收取不同的專利費用。久而久之,市場上就出現了無序競爭,這一組織也被逐漸分化成幾種不同的收費模式和收費主體。
不僅如此,在以往的專利池中,所有專利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而在陸畢德看來,這樣的做法并不十分科學。“在由數量龐大的專利組成的專利池中,根據不同用途、不同結構分類,每件專利在其中的價值并不等同,如果將所有專利都平等對待,專利價值也就無法體現,對于專利權人來講并不公平,而這種狀況又會造成知識產權交易的不公平。”陸畢德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說,這些問題的存在,給專利交易流程帶來諸多不便。
已經在飛利浦從事知識產權及標準化工作近40年的陸畢德認為,藍光技術在全球市場的高速增長,需要一個與之相配套的專利交易體系,需要建立更加便捷的交易渠道,制定統一的授權許可標準,消除障礙,簡化交易流程,這對于藍光技術和藍光產品在全球的推廣與應用都將產生至關重要的作用。
藍光專利池亮點受關注
陸畢德的這一想法很快就演變成了事實。2011年,由飛利浦牽頭成立了一家名為One-Blue的獨立授權公司,邀請了業(yè)內多家知名硬件廠商參與,針對藍光產品的必要專利提供產品授權服務。在這一藍光技術專利池中,有許多創(chuàng)新的亮點受到了業(yè)界關注。
陸畢德告訴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藍光專利池以統一的標準專利費率進行授權,專利池中的專利清單、授權條款和費率均公開和透明。藍光專利池將秉承公正、透明、合理和非歧視性原則,在專利法和反壟斷法的規(guī)定框架內進行授權。
由于藍光產品是向前兼容的,不僅包括藍光技術,還涉及到許多與DVD、VCD等相關的技術。“針對這一特點,在我們所加入的授權商中,要求他們不僅將藍光相關的必要專利放到這個專利池中,還把DVD、VCD相關產品的必要專利也一并加入進來。和之前相比,省去了被許可人以往需要逐一獲得授權許可而帶來的麻煩。這一變化不僅簡化了產品的授權過程,也降低了許可費用和交易成本。”陸畢德說,對于專利價值重要程度的不同,在專利池中也進行了權重區(qū)分。
目前,藍光專利池中已有包括飛利浦、戴爾、惠普、日立、LG、松下、索尼等在內的15家擁有藍光必要技術的企業(yè)加入,帶來了總計逾8.3萬件藍光技術專利,受到了42家授權廠商的青睞,其中有14家企業(yè)來自中國。
專利交易需要公平環(huán)境
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的目的在于轉化和應用。隨著知識產權價值的提升,知識產權交易日趨活躍。然而,傳統的一對一的授權方式,在效率和成本方面,顯然不能滿足現代工業(yè)發(fā)展的需要。上世紀90年代,專利池授權方式的出現,為解決以上矛盾提供了良好的借鑒。
從事多年知識產權交易的國際知識產權交易所總裁杰勒德·潘涅庫克(Gerard Pannekoek)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認為,盡管各國專利池的建設已日趨完善,但專利池在專利授權方面的問題和矛盾層出不窮:如何使標準授權和地區(qū)特色相結合、如何統一授權標準等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他表示,推動標準化的交易模式能夠加速技術轉讓與創(chuàng)新,為專利技術轉讓帶來更為便捷、高效的市場流動性,從而提高專利技術的交易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yè)內人士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藍光專利池在簡化交流流程、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確實有了許多變化,但他同時指出,不排除出現控制市場,形成壟斷的可能性。如果專利池在許可協議中設置相關限制性條款,采取聯合定價,或者借助這種一攬子授權模式,憑借對必要專利的市場支配力,對被授權人搭售部分非必要專利,這也不利于專利池的長遠發(fā)展,新的交易模式能否成功,對藍光產業(yè)將會產生重要影響。
“專利池中的專利都經過獨立第三方專利評估機構的評估,不必要專利會被排除在外。”陸畢德表示。
藍光一站式許可能否開拓公平交易新路?
發(fā)布時間:2013年01月17日 發(fā)布人:精英集團 閱讀數:40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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