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們熟知的香港明星劉德華日前被一浙江寧波人注冊為“扭得花”商標!近日,有知情者給本報記者打來報料電話。昨天(3日)上午,記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上看到,“扭得花”于2009年10月底通過有關部門注冊,商標為文圖結合,漢字與拼音結合,而且圖案還挺“扭”。
資料顯示,“扭得花”適合兩類商品使用,一是為針織類使用商品使用,為服裝;女用背心;針織服裝;內褲(服裝);鞋;帽子;長統(tǒng)襪;手套;披肩;圍巾等等,另一種商品使用范圍為:地毯;小地毯;席;枕席;體育場用墊;汽車用墊毯;非紡織品制墻帷;非紡織品掛毯;非紡織品壁掛等。而經記者進一步調查了解到,“扭得花”商標注冊人為寧波一姓許的男子。
經過一番周折,記者終于和許先生取得聯(lián)系。據(jù)許先生介紹,他在寧波做文化創(chuàng)意工作,平時很注重收集這方面的信息,后來發(fā)現(xiàn)搶注商標也是一種商機,于是,他決定注冊“扭得花”這個商標。
“從注冊到通過,一共用了近兩年的時間。”許先生說,“這個創(chuàng)意和劉德華有關,從讀音上來講,可以利用劉德華的名氣提升商標的名氣,這是一件相得益彰的事?!?br>
許先生還否認了他有惡意搶注商標之嫌,按他的理解,惡意注冊有多種表現(xiàn)形式,像謝霆鋒被人注冊成治拉肚子的藥“泄停封”商標,中央一套被注冊成避孕套商標,這些都是惡意注冊,并且對名人和知名品牌是一種尊嚴上的侮辱。而他注冊的“扭得花”,諧音香港一線明星“劉德華”,拼音Niudehua輸在網絡上,可以直接顯示“劉德華“,一下就傍上了名人,讓一個商標產生之時即走到“名品”的地位,無須太多的市場培育。
雖然有“傍名人”之嫌,但許卻聲稱,商標是最具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項目之一,但有些人還不懂,僅是憑惡意搶注來獲得財富。文化創(chuàng)意則不然,具有無限的創(chuàng)意性。他雖然也是“傍名人”,但要看如何傍。傍得妙,就連這位名人也會喜歡。‘扭得花’與女性服飾鞋帽、家庭地毯、壁掛裝飾結合得緊,會更好。這就是文化與創(chuàng)意產業(yè)的結合。好的傍法,會讓名人的名氣更好地傳播。這也是真正的文化創(chuàng)意者與那些僅為賺錢惡意搶注商標的人的不同之處?!昂玫陌?,是與名人一起比翼雙飛?!痹S先生說。
雖這么說,但是記者卻看到,在一些商標轉讓網站上,許先生正把“扭得花”的商標掛出轉讓。從跟帖的數(shù)量和內容來看,有好多人對這個商標感興趣。許先生稱現(xiàn)在多個商家正在和他談這個商標轉讓的事宜,至于價格,現(xiàn)在還屬于保密階段。
寧波一商標代理公司總經理陳先生告訴記者,許先生這種行為有打“擦邊球”之嫌,但是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惡意搶注商標。許先生的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是允許的。
另據(jù)介紹,我國《商標法》鼓勵以自己使用為目的的商標注冊,對于搶注沒有明文禁止,但不鼓勵。
專家表示:“目前的法律對惡意搶注、甚至搶注名人名字為注冊商標等系列行為還沒有嚴格的規(guī)范,應當在《商標法》的修改中完善。” (記者 邊城雨)
劉德華被寧波人注冊為“扭得花”商標
發(fā)布時間:2010年01月05日 發(fā)布人:精英集團 閱讀數(shù):14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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